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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咨询

时间:2013-7-21 22:24:00      会员:冯博   提问时间:2013-7-21 22:24:00
咨询内容:您好,我父亲于2013年6月8号下午6点去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左手几处骨折,都有过错,交警判同等责任,最主要是我父亲在房产公司只上4天班,未签劳动合同,现在父亲出院了10天左右,在做伤残鉴定。请问算工伤吗,我们怎么举证呢?该怎么做呢?
管理员0的回答:您父亲的情况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建议先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出勤表、工装、出入证等。然后到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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