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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作如何要求赔偿?

时间:2013-7-21 15:21:00      会员:农民工   提问时间:2013-7-21 15:21:00
咨询内容: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在工作中被机器切伤,造成脚后筋断裂。经医院诊断最少3个月不能下床,一年不能劳动。因未与承包商等签定劳动合同,可以算作工伤吗?可以要求承包商承担相应的赔偿么?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万分感谢!盼回复。
管理员0的回答:1、如果承包商是具有合法用人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体工伤户,工伤责任是应当由其承担的。2、您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是属于工伤的。但是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携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因此建议先收集以上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记录、出勤表、出入证、工装、工资发放记录等。4、赔偿的具体数额是根据工伤职工的本人工资、伤残等级、是否解除劳动关系、当地的标准综合计算的结果。如有其他问题可直接拨打本站首页律师电话13118363601(张士谦律师)进行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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