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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时间:2013-7-16 16:07:00      会员:袁鹏   提问时间:2013-7-16 16:07:00
咨询内容:我于2012年10月26日进入单位 27日 上班时受的伤  今年4月21日 经劳动局鉴定为七级工伤 受伤部位眼睛  5月21日向社保局申请首次工伤保险待遇 6月21日得到的结果是 社保局不能受理 因为单位没缴纳保险 现在我解除劳动关系能拿到多少钱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算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算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算 
管理员0的回答:你的情况你的待遇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数额可拨打本站首页专业工伤张律师的电话13118363601进行详细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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