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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算工伤吗

时间:2013-7-2 11:57:00      会员:周柯吉   提问时间:2013-7-2 11:57:00
咨询内容:6月29日,那天是我正休,单位领导安排我加一个夜班,我们夜班是23点10乘坐单位交通车去,我家里离坐交通车的地方步行需要20分钟左右,我22点40左右出门,出门没走多远就被摔了,然后我家人马上送到医院鉴定为右脚踝骨折,医生说要3个月才能康复。这种情况算工伤吗?还有,如果是工伤能认定为10级伤残吗?期待您的答复。
管理员0的回答:你的情况我认为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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