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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认定

时间:2013-6-24 14:19:00      会员:白潞   提问时间:2013-6-24 14:19:00
咨询内容:各位专家您们好:今年春节前有位朋友联系我,和我合作在新疆哈密做工程。他是2013年3月2日到达哈密,与3月6日给工人做示范时不慎触电身亡。在谈到赔偿是产生争议。在他到达哈密当天,我要求他出示身份证件,他没有,提供的身份证件(暂住证)不是真实的。现在安监局要求以劳动合同给予赔付,这合理吗?生前月工资如何认定?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您的情况,建议直接拨打本站首页律师电话13118363601(张士谦律师)进行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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