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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4级以后养老,住房公积金

时间:2013-6-5 12:49:00      会员:陈浩   提问时间:2013-6-5 12:49:00
咨询内容:我与2011年9月3日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4级,有个部分部分陪护费30%。我想咨询的问题是,1.鉴定完以后公司不发工资了以后是医保给我发放,公司说关于五险个人部分和人承担,每个月还让我向公司交个人部分的钱合理吗?2.关于住房公积金他说法律上现在没有明文规定会给我停交。合理不?3.我工伤鉴定以前2年来公司一直没有给我陪护费,鉴定以后公司说按鉴定以后有个少部分护理的30%来算陪护费。那个只有统筹地区的30%来算只有600多,我觉得这个钱给少了,我该怎么样向公司去讨回更多的陪护费。   谢谢你了
管理员0的回答:你的情况建议直接拨打张律师的电话进行详细询问,电话:1311836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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