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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社保报销
时间:2013-5-29 10:13:00
会员:
刘飞 提问时间:2013-5-29 10:13:00
咨询内容:张律师您好!我是私营单位的,我们有一个工人于4月29日因工受伤,已在社保局认定了工伤,但是我们4月份的保险费刚好欠费在5月15号才缴完,但是5月3日已缴纳了5月份的保险费,我们这个工人是4月29至5月15号之前这段时间在医院发生了工伤费用,我们拿已认定了的工伤认定书去医院和社保去结账都说无法报销我想咨询这是否正确?此工人是2012年10月就参保了的。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
你的情况我认为先与社保局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依法起诉用人单位要求承担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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