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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时间:2013-5-16 13:10:00      会员:陈玉坤   提问时间:2013-5-16 13:10:00
咨询内容:我4月18日上午骑电动车在上班途中因躲避来车而撞到路边的水泥台上受伤,造成右手大拇指活动受限,拍片显示没有骨折,但一直疼痛,由于当时没有报警,公司不给报工伤,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
管理员0的回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的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您的情况,因为没有报警,无法认定责任大小,是无法认定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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