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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时间:2013-5-12 8:56:00      会员:薛栋   提问时间:2013-5-12 8:56:00
咨询内容:本人在公司工作3年,前几天,上班时左脚因重物砸断第2只脚骨,导致断裂,错位。后到医院做手术,打了一块钢板,6只钢钉,导致行动不便,出院后,可以向公司提出请护理人员吗?如果公司不同意,可以怎么办?
管理员0的回答:需要护理的,有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公司应当派人护理。如果公司不同意,可以要求公司承担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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