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首页
工伤认定
工伤鉴定
赔偿标准
工伤案例
工伤条例
法学研究
工伤律师
留言咨询
猝死,医院抢救超过48小时,不算工亡?
时间:2013-4-22 22:00:00
会员:
金鹏 提问时间:2013-4-22 22:00:00
咨询内容:我妈妈是大连客运段的列车员,完成了大连至汉口的乘务工作后,又担任库内看车留守的值班任务,我妈妈46岁了,从事客运工作20多年,长时间的超劳过度,导致我妈妈在看车的时候突发脑出血,是工友洗漱路过的时候才发现的,医院以猝死收治入院,到达医院抢救呼吸心跳已经停止了近二十分钟,等到我和我爸爸到达汉口的时候已经是。发现时间是6点40.拨打120的时间是7点06.送到医院是7点50.因为耽误时间过长,医院用电击的方式给我妈妈的心脏电击了回来,但是没有自主呼吸,呼吸靠呼吸机,血压靠升压药维持。第二天做脑部CT,医生说我妈妈病情没见过,基本上没有治疗的必要了,这是她自言自语,不是正式通知。我了解情况之后,去三甲医院问了教授,教授说没什么希望了。治疗没多大意义。我和我父亲及家人商量之后决定放弃治疗。可是第三天的早晨,还没有过48小时,我和我父亲去医院准备放弃治疗,可是医生以我妈妈有好转为理由拒绝让我们家属放弃治疗。结果后来我经过查明得知,医生说的好转情况都是无关我妈妈病情的。我妈妈还是脑死亡。但是已经过了48小时的时限。就这样一直维持着,从一开始到最后,我妈妈没有任何变化,深度昏迷,没有自主呼吸,呼吸靠呼吸机。脑干反射全无。血压全靠药物维持。第21天之后,医院才正式通知我们家属没有抢救的必要。像我妈妈遭遇的这种情况改如何处理?我怀疑单位和医院勾结想逃避工伤责任,医院则是要骗取医保费用。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不知道能不能认定上工亡?虽然国家大法规定了48小时的时限,可是在认定的道路上能否酌情考虑?
管理员0的回答:
你的情况认定过程中确实有一定难度,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看看。
最新文章
>>
·带薪年假工资不适用追索报酬的特
·高管不能以无书面合同为由请求支
·签订劳动合同未交付劳动,被判支
·
2015年6月起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
·四川德阳首例工伤保险基金先行赔
·病退后至新公司工作,双方关系如
·如何区分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承
·浅谈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和承揽合同
·“后期治疗费”能否与后续治疗费
·从一案例谈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
热门文章
>>
·
2015年工伤赔偿标准(最
[1090486次]
·2015年工伤十级伤残鉴
[1008383次]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20
[688213次]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669997次]
·2015年工伤死亡赔偿标
[623757次]
·
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全
[620289次]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601959次]
·
工伤鉴定标准(2006)
[600223次]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20
[540582次]
各省条例
>>
广东省
福建省
山东省
江苏省
黑龙江
安徽省
辽宁省
吉林省
甘肃省
陕西省
山西省
江西省
上海市
云南省
青海省
海南省
重庆市
湖北省
湖南省
浙江省
四川省
贵州省
河南省
天津市
北京市
河北省
西藏
新疆
宁夏
内蒙古
广西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