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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时间:2013-4-15 22:59:00      会员:张磊   提问时间:2013-4-15 22:59:00
咨询内容:我是一家国企的外聘职工,今年于1.30号在上班时间、单位上厕所过程中摔了一跤,造成胸椎第十二节压缩骨折动了手术,而且打了钢钉,共用了手术费60000元左右自己垫付,公司处理是先给按医保能报销一部分,公司想办法给我找点费用,在让我自己少承担的费用,请问下这样合理吗?我应该怎样要求
管理员0的回答:不合理,个人观点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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