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工伤

时间:2013-4-15 16:01:00      会员:程明   提问时间:2013-4-15 16:01:00
咨询内容:在上班期间出现意外事故、左脚小型骨折、去医院看完病后打好石膏后也不能上班、我想回家养养在出来、不想再他那座了、因为工资太低了。老板不赔偿、我想咨询下我可以向他给我赔偿吗
管理员0的回答:你的情况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协商的同时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协商不成,材料充分后,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伤情稳定后,可向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确定伤残待遇及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如有其它疑问,可再次留言,或直接拨打网站首页的张律师电话13118363601和办公电话:0311-85378335进行详细询问。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