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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我的工资,

时间:2013-4-3 20:33:00      会员:郭吉文   提问时间:2013-4-3 20:33:00
咨询内容:我2013年1月3号在三力印刷厂上班,1月30日晚上10点中冲床失灵了,把左手中指环指小指指尖冲断了,进厂的工资不是按劳动法算的,我问过老板按劳动发算给我,老板答应了,但是发工资不这么做,一共28天拿了4110元,2013年4月1日领我2月份工资更离谱1364元,连吃饭都不够,我想问一下
管理员0的回答:用人单位做法错误,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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