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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的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偿

时间:2013-4-1 10:51:00      会员:李立涛   提问时间:2013-4-1 10:51:00
咨询内容:2011年以前鉴定为九级工伤。于2011年4月解除劳动合同,我的一次性医疗补偿要那个部门出啊?单位和社保部门互相推托。都13年了,我还能拿到应得的补偿吗?
管理员0的回答:如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社保基金支付,如未参加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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