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申请认定和第二家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时间:2013-3-25 14:31:00      会员:马女士   提问时间:2013-3-25 14:31:00
咨询内容:我是一名导游,和第一家单位A签订劳动合同,但没在那儿上班,在第二家旅行社B单位上班,上班20几天,外出带团发生车祸,致右臂截肢,现申请工伤认定,B单位提供了一份我和第一家旅行社A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因为每个导游在领取导游证的时候都要和一家旅行社或导服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局中止了工伤认定,要求先确认劳动关系,现正在法院起诉确认劳动关系,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吗?有一个同事的证言,有几份代表B旅行社和客户签订的旅游合同,还有一份带团时B旅行社发的盖公章的导游出团任务委派书,这些证据能证明我和人B旅行社存在劳动关系吗?
管理员0的回答:本人认为您的这些证据是可以认定与旅行社B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