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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伤赔付合要求吗?

时间:2013-3-22 11:25:00      会员:李新   提问时间:2013-3-22 11:25:00
咨询内容:你好,我在工作时不小心被强碱溅入眼内,后在医院经过医治,双眼视力恢复到右眼0.10的视力,左眼1.0的视力(原视力左眼,右眼都市1.0),现在我因为本来身体不好不能再上班,公司对我的眼睛赔付为:认定为十级伤残,赔付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个月的工资,我因自身身体不好不能再上班公司又赔付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七个月的工资,但我的眼睛已经这样了,我觉得赔付不对,但又我知道对应赔付的法律法规,请贵网站律师帮忙看一看。
管理员0的回答:如果已经认定为十级伤残,则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付是没有问题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各省规定有所不同,您可以查询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进行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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