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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时间:2013-3-15 16:59:00      会员:张英丽   提问时间:2013-3-15 16:59:00
咨询内容:我是平顶山的,老公在中石化上班,他的工伤已在2010年批报过医药费了,可就在2012年省里来平顶山来复查说工伤不符合条件。一个在中石化看油库的,每月1000元工资,由于上班骑摩托车摔坏了腿,花销40000多元。当时报医药费时候还觉得公司和国家真温暖,把亲朋好友钱都还上了;可现在又说不符合条件了,让还回所报的医药费,我们该咋办???
管理员0的回答:在上下班的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认定为工伤,获得相应的工伤医疗待遇。请详细说明你的情况,或直接拨打本站电话0311-85378335进行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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