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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工伤赔偿问题

时间:2013-3-15 15:44:00      会员:刘玉才   提问时间:2013-3-15 15:44:00
咨询内容:本人男,59岁,2012年在秦皇岛市青龙县老家一工地干活,于2012年8月12日工作期间,从运货车上摔下,导致左脚根骨骨裂,当时由工地负责人伴随到秦皇岛海港医院就医,只是拍了张片子,打了石膏,给了点消炎药,工地付款,让回家静养至今,期间工地负责人给找的偏方中药,及500元营养费用,现在可以正常行走,但干不了重活,但现在工地上迟迟不予商量赔偿事宜,想咨询一下关于赔偿问题:
当时没签劳务合同,但现在可收集事实劳务关系证据。
现在还没有申请工伤认定.想问一下,如果现在走法律途径都需要什么程序。当时工资3000元每月,不算加班,如果赔偿的话,都有什么赔偿项目,赔偿金额有多少,自己估计还得有一年左右才能干点重活。
管理员0的回答:1、法律救济的一般流程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请求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2、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效限制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申请,但是必需携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院的诊断证明3、核定待遇时的本人工资应当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核定。4、赔偿的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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