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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单位协商,从那个角度讲,多指教。

时间:2013-3-5 21:51:00      会员:江丛清   提问时间:2013-3-5 21:51:00
咨询内容:退休工伤致残九级能否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因抡险救灾腰和腿受伤,1984.09经黑龙江林业局批准认定为工伤。1989年调到沈阳在省直事业单位医院工作。2008年经单位承报,省卫生厅审核,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批准评定为致残九级,2002年退休。在此想咨询请教一下本人能否享受工伤保险条例2012全文第五章第三十七条: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您回复认为我不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因为请求己过矢效,但可以跟单位协商处理赔偿事宜。请问本人从那个角度讲理由更充分,再跟单位进行协商,恳请您多加指教和支招!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理由就是,我在单位受伤了并认定为工伤,单位就应当给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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