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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鉴定及其赔偿

时间:2013-2-26 21:51:00      会员:欧阳萍   提问时间:2013-2-26 21:51:00
咨询内容:律师你好,我的父亲在2010年十一月受了工伤,当时是双腿小腿胫腓骨开放性骨折(就是双腿小腿骨全断了),治疗了近一年时间,做了两次手术,第一次在小腿骨里打了钢针,由于术后骨头长得不好,又做了一次手术,骨头换了钢板固定。至此已经两年多的时间了,一直不是太好,目前一直在家休养。12年12月做了工伤鉴定,鉴定为6级,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两万多元,我想请问律师,这个鉴定是否合理,赔偿的金额是否合适?还有就是我父亲今年七月就要退休了,退休后是否有工伤补助?金额是根据什么来计算的?一次性上次补助金和退休后的伤残补助都是有谁来支付?
管理员0的回答:是否合理需要根据你的具体的丧失劳动能力等级的情况确定,若是对劳动能力鉴定不服,可在收到初次鉴定之日起1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退休后应享受养老待遇,若是没有养老待遇继续享受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退休后需要确定是否有养老待遇。养老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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