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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帮我们外来务工人员 

时间:2013-2-5 14:11:00      会员:熊望祥   提问时间:2013-2-5 14:11:00
咨询内容:您好,我父亲在附近的一个单位做清洁工,于2013.1.01号早晨上班途中发生意外,导致股骨头骨折,于4号在医院做了内固定手术,至今已经花费了2万多元。当时我父亲骑电单车载着我妈去上班,在交叉口一名同事骑车斜过来,父亲及时刹车,可是没有扶好电单车,摔了下地,感觉腿部疼痛,后来我和姐姐赶过去,及时送医,事后父亲同事却逃跑了,我与父亲单位交涉,其单位将那人一千多的工资给了我们后就不理我们了。我想知道,我们应该怎样维护我们的权利,我父亲都63岁的人了,我今年才毕业,家里的收入全靠爸爸,现在父亲倒了,原本不富裕的家越发贫困。我不知道怎么办,想请问这样算工伤吗?我应该怎样做?当时我们没有及时报警,现在其单位以第三方逃跑为由对我们置之不理,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以去申请工伤吗?
管理员0的回答:你的情况,1、需要先确定发生了交通事故,是否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因为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只有不负主要责任的才可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由于你的父亲应超过了退休年龄,认定工伤存在很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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