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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改伤残鉴定

时间:2013-1-30 15:29:00      会员:马辉   提问时间:2013-1-30 15:29:00
咨询内容:我是迁西和开滦唐山矿农民合同工(劳务输出)于2010年6月9号出了工伤。于2012年12月31日经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右股干下段开放骨折,股四头肌萎缩,皮肤挫伤。右膝关节肿胀,右骨擦感,右膝创伤性关节炎,右膝被动曲屈80度。为七级。并一次结算,可是根据工伤条例符合六级25条。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最终结论吗?补偿款一次性结算合理吗?请问我该怎么办?
管理员0的回答: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确为最终结论,赔偿款可一次性结算,但结算标准建议直接拨打网站首页的律师电话和办公电话:0311-85378335进行详细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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