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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材料

时间:2013-1-23 15:55:00      会员:冯都   提问时间:2013-1-23 15:55:00
咨询内容:工作中被人杀伤形成了刑事案件,目前在办理工伤,工伤鉴定部门需我们提交公安系统提供的案件结论才能认定工伤,现在还未破案,公安结论提供不了,请问现在该怎么办?
管理员0的回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您的情况,属于此种情形,属于工伤认定时限的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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