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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时间:2013-1-15 15:52:00
会员:
王泽建 提问时间:2013-1-15 15:52:00
咨询内容:我今年受伤了,伤残等级应该是9级,企业没有给我交纳工伤保险,现在是我想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企业领导说我如果要补助金,调换工作岗位,工资很低,【原因是已经伤残了,照顾我】如果放弃,继续现在的工作,我是在农村工作的。外地打工的受伤了补助5.5万,打发回家我不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法律好像不能维护我的利益了吗。
管理员0的回答:
您的情况建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在此期间搜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发放明细、出入卡、工装等,在证据齐全的情形下,到当地的人社局(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医疗待遇。在伤情稳定后,可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用人单位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有其他疑问可直接拨打本站电话0311-85378335进行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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