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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认为伤害

时间:2012-12-12 21:01:00      会员:董女士   提问时间:2012-12-12 21:01:00
咨询内容:我在街道办事处上班,主要工作是为社区失业人员安排岗位。今年2月底,我正在办公时,突然闯进一名男子,向我的左肘部、后腰和左臀部猛刺三刀。经公安部门鉴定,该男子有精神病。经过医院诊断,我的左肘尺神经损伤,小指经过治疗及康复,现在还是没有任何知觉,腰部也时常出现针刺般的疼痛,臀部的疤痕已长出神经瘤。想咨询您一下,我这种情况国家是如何赔偿,算几级工伤。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你的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算工伤。建议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确定伤残待遇及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伙食补助、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项目标准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工伤评残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可以自己比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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