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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时间:2012-12-8 20:33:00      会员:黄吉平   提问时间:2012-12-8 20:33:00
咨询内容:上班期间,下楼梯是摔下造成左脚小腿里两根骨头骨折,现在已经做好手术有3个月了,上了两块钢板进行接骨。厂里支付了手术费以及受伤期间的基本工资,同意支付以后取钢板的手术费。能进行工伤赔偿吗?赔偿大概有多少?现在我在厂里养伤,没有人照顾,洗衣洗澡和上下楼打饭非常不方便,能要求厂里安排人来照顾我的生活吗?
管理员0的回答:根据工伤评残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你的情况为9级伤残。你的情况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协商的同时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协商不成,材料充分后,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伤情稳定后,可向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确定伤残待遇及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9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后一般赔偿数额为8万左右,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所在地标准、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本人工资以及是否解除劳动关系等综合计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安排人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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