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首页
工伤认定
工伤鉴定
赔偿标准
工伤案例
工伤条例
法学研究
工伤律师
留言咨询
未成年人工作时右大腿骨折
时间:2012-12-5 20:58:00
会员:
李萍 提问时间:2012-12-5 20:58:00
咨询内容:我是用人单位,朋友介绍一位未成年人到我这里工作,(年龄不够买不到意外险)。工作2个多月时在工作期间右大腿骨折,现在医院就医已有18天了,准备出院,像这种情况我们该怎样赔偿给他?赔多少合理?谢谢老师指点!
管理员0的回答:
如果此未成年人达到了《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法定最低年龄16岁,就不算非法用工。如果是因为工作的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则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损害赔偿,因为此职工没有保险,所以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的规定,全身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的,为十级伤残;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的,为九级伤残。单位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合理的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获得相应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十级伤残赔偿在5万元左右;九级伤残为8万元左右。
最新文章
>>
·带薪年假工资不适用追索报酬的特
·高管不能以无书面合同为由请求支
·签订劳动合同未交付劳动,被判支
·
2015年6月起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
·四川德阳首例工伤保险基金先行赔
·病退后至新公司工作,双方关系如
·如何区分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承
·浅谈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和承揽合同
·“后期治疗费”能否与后续治疗费
·从一案例谈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
热门文章
>>
·
2015年工伤赔偿标准(最
[1090486次]
·2015年工伤十级伤残鉴
[1008396次]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20
[688215次]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669998次]
·2015年工伤死亡赔偿标
[623763次]
·
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全
[620289次]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601959次]
·
工伤鉴定标准(2006)
[600225次]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20
[540583次]
各省条例
>>
广东省
福建省
山东省
江苏省
黑龙江
安徽省
辽宁省
吉林省
甘肃省
陕西省
山西省
江西省
上海市
云南省
青海省
海南省
重庆市
湖北省
湖南省
浙江省
四川省
贵州省
河南省
天津市
北京市
河北省
西藏
新疆
宁夏
内蒙古
广西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