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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手指受伤

时间:2012-12-5 14:35:00      会员:李桂英   提问时间:2012-12-5 14:35:00
咨询内容:在上班时间机械压到右手,医院诊断为右手第四指末端骨折,工厂不承担医药费也不赔偿,请问是工伤吗?我该怎么办?
管理员0的回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场所内,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您的情况是应当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当地的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您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固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在证据充分的情形下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在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以后,就可以去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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