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首页
工伤认定
工伤鉴定
赔偿标准
工伤案例
工伤条例
法学研究
工伤律师
留言咨询
怎么样才能延长上述的时间
时间:2012-11-23 18:59:00
会员:
赵青林 提问时间:2012-11-23 18:59:00
咨询内容:2011年1月10我在公司上班时被天车吊起的大铁块砸到手导致我 左手2345指多发性骨折 距现 在已有11月之久》现在马上就要拆出钢板的手术。如果做完拆除钢板手术《,时间也超出已一年有上述期》那么还能去法院起述吗?有什么办法延长上述时间吗
管理员0的回答:
工伤认定的申请是有时间限制的,但此时间限制与您的伤情是否恢复完全无关。《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您现在马上就过时限了,建议尽快去申请。申请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现场填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在取得工伤认定以后,等到钢板拆除,伤情稳定就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再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如有其它问题可直接拨打0311-85378335进行详询。
最新文章
>>
·带薪年假工资不适用追索报酬的特
·高管不能以无书面合同为由请求支
·签订劳动合同未交付劳动,被判支
·
2015年6月起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
·四川德阳首例工伤保险基金先行赔
·病退后至新公司工作,双方关系如
·如何区分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承
·浅谈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和承揽合同
·“后期治疗费”能否与后续治疗费
·从一案例谈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
热门文章
>>
·
2015年工伤赔偿标准(最
[1090486次]
·2015年工伤十级伤残鉴
[1008396次]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20
[688216次]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669998次]
·2015年工伤死亡赔偿标
[623766次]
·
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全
[620289次]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601959次]
·
工伤鉴定标准(2006)
[600226次]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20
[540583次]
各省条例
>>
广东省
福建省
山东省
江苏省
黑龙江
安徽省
辽宁省
吉林省
甘肃省
陕西省
山西省
江西省
上海市
云南省
青海省
海南省
重庆市
湖北省
湖南省
浙江省
四川省
贵州省
河南省
天津市
北京市
河北省
西藏
新疆
宁夏
内蒙古
广西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