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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我该不该给钱

时间:2012-11-22 16:16:00      会员:丁寒军   提问时间:2012-11-22 16:16:00
咨询内容:非我厂里的工人,到我厂里包我厂里的活干,结果自己在操作机器的时候将大拇指碰伤了,筋断了已经接好,现在家休息,医药费是我出的,现在他还要几万元的钱,我该不该给。
管理员0的回答:即便是临时工,自用工之日起,厂子便与其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其在工厂工作时遭受事故伤害,就应当定性为工伤。但是,根据您所描述的伤情,他的伤情,如果恢复后并没有功能障碍,是不能够评定上伤残等级的,在此情形下,工厂的赔偿项目仅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合理的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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