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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受了伤,但是厂长说不能算工伤

时间:2012-11-11 19:42:00      会员:小婧   提问时间:2012-11-11 19:42:00
咨询内容:12年11月8日下午我上班期间去领料时, 因为箱子和纸板,有的没捆,我就在旁边扶着 一时没注意脚下就滑下去,结果地牛把我的小手指给压到了,食指和无名指挫伤了,随后同事带我上医院,经大夫诊断,我的小手指指甲全部脱落,指头骨裂,缝合3针 食指无名指中轻度挫伤。可是厂长说这个没伤到骨头,也不能上报公司,就算上报公司,这也不能算工伤,因为是违反操作造成,所以医药费和治疗费都要自己承担,而且养伤期间的旷班按病假处理,还说食指和无名指的伤并不大,所以好了就抓紧上班以免工资扣的太多,小手指好的话毕竟比较麻烦,就不要等了,可是我们单位是有毒粉尘作业,我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人,每天都要摸那些东西,要万一被感染了怎么办呢?我想请求一下律师我这问题,应该如何处理?能算工伤吗?
管理员0的回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的场所内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与您在工作当中是否存在操作上的失误没有关系,不会影响到工伤认定。但是您的伤情是不能评定为伤残等级的,所以只能获得相应的工伤医疗待遇:医疗费、护理费、合理的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如果没有工伤保险,则以上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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