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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受伤

时间:2012-11-10 14:28:00      会员:廖志康   提问时间:2012-11-10 14:28:00
咨询内容:律师您好,我叫廖志康,老家四川雅安汉源人,受聘保利矿业有限公司,工作地点在缅甸中背部德贝金地区,2011年6月份左右在矿区工作时左侧膝关节受伤,后一直带伤工作,期间经过几次X片和CT都没有检查出来,但一直都痛,直到今年7月份在四川省中医院核磁共振检查才确定是左侧髌骨后缘及股骨内踝部份软骨损伤,左侧股骨内踝软骨下骨挫伤和半月板二级损伤,劳动合同是2013年12月到期,现在公司提出补偿几个月基本工资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是否可以申请工伤和伤残认定,程序该怎么走,是否可以在本地或省内申请,请详细回复邮件并留下联系电话,如果委托办理费用大概有多少,另外我一直在华西和省骨科医院进行药物治疗,谢谢!!   廖志康  敬
管理员0的回答:你的情况,千万不要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建议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些地区称劳动局、有些地区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伤情稳定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确定伤残待遇及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如有其它疑问,可再次留言,或直接拨打网站首页的律师电话和办公电话:0311-85378335进行询问,届时我们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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