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帮私人老板,建筑工地受伤如何认定工伤

时间:2012-11-4 22:00:00      会员:heyu   提问时间:2012-11-4 22:00:00
咨询内容:  2012年2月,我父亲帮一名私人王老板在建筑工地上打工。9月初,该老板手上的工程已做完了,暂时没有工程,就将我父亲这一批农民工转给李老板,他们在给政府修一个食堂时,我父亲在工地上受伤了、受伤经过:父亲站在高3.7米、宽20cm墙上,从工友手中接过一根长6米、重40-50斤的钢管。转身准备放在墙上,因没有什么安全措施,身体失去平衡,摔下了墙,造成右跟骨粉碎性骨折。现在在住院治疗,医疗费是李老板支付的,但是却是王老板一直在露面缴费、和我们联络。目前父亲已经术后两周,脚后跟仍然要肿胀几月,一年后还要住院取钢板。备注:两个老板都是私人老板,无任何证件、无劳动合同。施工的食堂是李老板从别人手上承包的。请问:1、我父亲马上要出院了,请问后续问题怎么走法律途径?2、可以做工伤认定吗?3、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管理员0的回答:1、如果想走法律途径,建议先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按照您的情况,您的用人单位应当是有资质的承包商。2、在收集足够的证明材料后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工伤认定是有时限的,即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3、伤残鉴定要等到伤情稳定以后,在您的钢板取出来以后,且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后才可以进行申请。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