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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

时间:2012-11-4 9:22:00      会员:伟长先   提问时间:2012-11-4 9:22:00
咨询内容:河北省承德市围场一中一名职工于2010年3月认定为工伤住院治疗,2011年7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2011年9月被上级相关部门鉴定为九级伤残,2012年9月与单日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申请一次性医疗补金。社保部门答复是医疗补助金应按旧保险条例由单位支付,单位负责人说应按照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由社保部门支付,到底应当由誰支付,请予解答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你的情况,应按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你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我们是河北省专门做工伤维权的,有这方面成功的案例,如有其它疑问,你可再次留言,或直接拨打网站首页的律师电话和办公电话:0311-85378335进行详细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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