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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时间:2012-10-29 14:28:00      会员:胡彬   提问时间:2012-10-29 14:28:00
咨询内容:我是一名教师,在2002、2003年两次因工负伤,由于当时对工伤认定的方法和程序不懂,未及对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因而未进行工伤鉴定和认定,直至2010才做了工伤鉴定,但社保局被告知不进行工伤认定。请问我这情况能否进行工伤索赔(工伤鉴定为伤残九级),若能,可以进行哪些方面的索赔,标准是怎样的?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你的情况,你表述的也不全面,建议你直接拨打网站首页的律师电话和办公电话:0311-85378335进行详细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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