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私下协商签下的赔偿协议公证后是否受法律保

时间:2012-10-22 19:20:00      会员:胡琴   提问时间:2012-10-22 19:20:00
咨询内容:我公司从一建筑工地承包一工程项目,然后我公司又将该工程以包清工的形式包给了一个包工头(自然人),包工头叫来一些临时工进行施工,包清工的合同还未来得及签,不料其中一个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事故,我公司垫付了前期所有的医疗费用,至今已基本处于康复阶段。我公司要求受伤的工人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件事故,但是受伤工人认为走法律途径过于麻烦,坚决不肯通过法律解决,而要求私下协商。我想请问一下,如果这种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赔偿数据,签下的协议是否有效,万一往后该受伤人员对赔偿数据反悔了又进行上诉,签下的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若该协议签订后去公证处做一下公证是否可行?望能给予解答,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你的情况,建议参照法律规定的数额赔偿,以免显示公平,对方以此向法院申请撤销协议。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