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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工伤纠纷

时间:2012-10-12 11:49:00      会员:朱成琪   提问时间:2012-10-12 11:49:00
咨询内容:律师你好,我想问你,我们家前段时间造房子,一个人在内粉刷时突然从二楼楼梯掉到了中间的休息台,造成脸部皮摊开,住院住了几个月,花了几万元,现在眼睛还有点睁不开,医生说过几个月会好的。
   可我们在赔偿问题上遇到了麻烦,先前她(受伤者)在住院时,我家和包工头是3.7开的(没有签什么协议,就只有口头),我家3,包工头7,可现在受伤者出院了,伤者家属又要来向我们索取6万元的赔偿,可包工头却不高兴保持原先的3.7开,要求5.5开,这样算怎么一回事?
   我家就是想提起上诉,这样的胜算是多少?
管理员0的回答:本案应该由包工头承担责任,雇工再要求你赔偿,你可直接拒绝并让他去找包工头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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