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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脱性骨软骨炎,能评上伤残等级么
时间:2012-10-10 19:23:00
会员:
卢明珍 提问时间:2012-10-10 19:23:00
咨询内容:由于上班扭伤脚已经认定是工伤了,鉴定工伤的时候诊断是脚踝挫伤关节不稳,不够等级,但是脚一直没好,最近重新诊断说是“剥脱性骨软骨炎”,请问可不可以重新申请鉴定,如果可以鉴定能不能够上等级?
管理员0的回答:
重新鉴定有两种:1、再次鉴定,是在收到鉴定结论以后不服的,在十五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此时您的状况是不符合条件的。2、但是你可以申请复查鉴定,即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以后,工伤职工认为伤情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具体能否评定伤残,还需要根据您的恢复状况,是否有功能障碍等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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