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剥脱性骨软骨炎,能评上伤残等级么

时间:2012-10-10 19:23:00      会员:卢明珍   提问时间:2012-10-10 19:23:00
咨询内容:由于上班扭伤脚已经认定是工伤了,鉴定工伤的时候诊断是脚踝挫伤关节不稳,不够等级,但是脚一直没好,最近重新诊断说是“剥脱性骨软骨炎”,请问可不可以重新申请鉴定,如果可以鉴定能不能够上等级?
管理员0的回答:重新鉴定有两种:1、再次鉴定,是在收到鉴定结论以后不服的,在十五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此时您的状况是不符合条件的。2、但是你可以申请复查鉴定,即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以后,工伤职工认为伤情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具体能否评定伤残,还需要根据您的恢复状况,是否有功能障碍等综合评定。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