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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多年是否还拥有追加赔偿权利

时间:2012-10-6 15:14:00      会员:张敦开   提问时间:2012-10-6 15:14:00
咨询内容:律师你好,我在一家个企上班,2004.10月份发生工伤,造成右手中指,无名指,小拇指缺失,连同手掌也去除了四分之一。治疗结束后协商赔偿了二万元,后期一直在此单位工作,现在我还能追加赔偿吗?需要什么材料?谢谢回答,感激不尽!
管理员0的回答:你的情况,已经超过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如还想追加赔偿建议跟单位协商处理,因事隔时间比较 长,单位如不给,你的情况已无法再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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