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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发工资合法吗

时间:2012-9-29 13:40:00      会员:维权   提问时间:2012-9-29 13:40:00
咨询内容:请问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单位没在一月内申报工伤。因伤未痊愈,未与对方一次结清药费。职工自己垫付医药费。单位以对方赔付医药费、误工费为由,停发了停工休养期间的全部工资,请问停发工资合法吗?不发工资,还要垫付药费,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让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助的规定吗?!职工能到哪些部门进行维权?
管理员0的回答:您的情况算是工伤,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支付。单位未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则只能由工伤职工、近亲属或者工会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继而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停发工资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在工伤认定后申请仲裁时一并申请停工留薪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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