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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认定工伤?不给认定工伤该?

时间:2012-9-4 12:15:00      会员:王玉杰   提问时间:2012-9-4 12:15:00
咨询内容:我是沈阳的社区工作者,2011年10月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摔骨折,区民政局在2011年11月给交的工伤保险,但沈阳市2011年6月27日出台政策沈民201151号文件,从2011年7月1日给社区工作者交工伤险,我在2012年4月申请工伤认定,到2012年8月给回复,人社局不给认定工伤,因为2011年10月没交保险,我认定工伤是否合法?不给认定我该到那部门?提交哪些材料怎办?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是否认定工伤与是否参加工伤保险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1年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建议你尽快去当地的人社局去申请,一旦过了期限,就没有办法认定了。提交的材料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和在申请时填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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