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我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时间:2012-8-27 16:42:00      会员:丁勇   提问时间:2012-8-27 16:42:00
咨询内容:我1993年参加工作。1994年因工受伤做了青年脾切除术。1995年伤情稳定后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所有资料、手续全部交给了单位劳动人事部门。至1996年单位改制,没有对我的申请作出相关解决。至2006年的十年时间,我们单位又进行了多次变动和重组。期间,我也递交过几次申请,均没有任何结果。2007年,我又向新组合的单位提出申请,经过两年多的奔波,单位于2009年以老工伤的名义组织我和其他人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2010年3月左右,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的人员告诉我说鉴定结果有了,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我是六级。我向单位要该鉴定结果,相关人员说我自己知道结果就行了,没必要给我,一直不给我鉴定结果。我问相关人员我的工伤待遇怎么解决,相关人员答复我说,我是老工伤人员,没有相关的工伤待遇,除非原有工伤伤情复发后才能享受相关规定的工伤待遇。请问,在原有工伤伤情复发前,我是不是不能享受六级伤残的相关工伤待遇?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不是的,单位的回复是错误的,建议参考当地的“老工伤”管理办法的规定。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