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非法用工单位使用童工致残

时间:2012-8-24 15:31:00      会员:马杰   提问时间:2012-8-24 15:31:00
咨询内容:我弟弟未满16周岁,暑假在一家私人单位(无营业执照)打工,使用锯床时,锯断右手大拇指半节。用人单位在支付完医疗费后,拒绝赔偿其他费用。想请教下,我们现在该怎么做?
管理员0的回答:你的情况建议报案,然后政府介入,让政府出钱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拨打网站首页的律师电话进行详细沟通,以便更好的解决。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