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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三年前的一次公伤

时间:2012-8-22 1:45:00      会员:周玉花   提问时间:2012-8-22 1:45:00
咨询内容:请问律师我儿子2009年在工厂上班中眼睛用切割机割伤当时我们对法律不董,和厂里私了次事他们给了3000元钱,今年我儿子24岁了谈女朋友人家嫌他的眼睛有伤,在就是看东西有点模糊,我的心里好难受,为此我想和他们打官司请您给我指点指点好吗、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的情况算工伤。工伤评残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可以自己比对查询。如能评上伤残等级,建议先收集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在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1年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确定伤残待遇及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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