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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的“上年度”咋理解?

时间:2012-7-10 18:29:00      会员:闫太民   提问时间:2012-7-10 18:29:00
咨询内容:我哥在工作岗位发病后5小时抢救无效死亡,工亡经过工伤认定后,厂方不服先后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现在已进入中院二审。由于厂方没参加保险所以拖延处理进度。有人说《工伤保险条例》39条“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中的“上年度”是指工亡发生时的上年度,有人说是“仲裁开庭时的上年度“,还有人说是”法院一审时的上年度”。请问怎么理解?另外,因为我们有厂方违法制定12小时工作制度的证据,我们认为是侵权而成的“过劳死”,除工伤赔偿外,能否要求侵权赔偿?致谢!!!
管理员0的回答:我们认为是工亡发生时的上年度。建议先不要走侵权,先走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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