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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的几个问题

时间:2012-7-6 17:38:00      会员:贺铁顺   提问时间:2012-7-6 17:38:00
咨询内容:律师你好:我现在在山东寿光默锐化学有限公司上班,三个月前,我在车间干活的时候,不小心有东西砸到我脚上,造成脚面上两跟骨头断裂。现在我想通过工伤路径解决。但是我单位人事部负责人告诉我,要先交250元医疗鉴定费用,而且两三个月以后才会有结果,有可能达不到伤残级别,这样的话,医疗费自己承担,即使达到几级伤残级别,津贴也很低。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这250元费用应该有我承担还是公司承担?能达到伤残级别吗?大概几级?津贴又会是多少呢?谢谢!期待您的回答。
管理员0的回答:处理你的事情,首先需要工伤认定,然后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是不需要费用的,没有工伤认定是无法做劳动能力鉴定的,所以单位的说法不正确。即便将来做劳动能力鉴定,也应当单位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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