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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工伤纠分1

时间:2012-7-1 23:01:00      会员:苏维洁   提问时间:2012-7-1 23:01:00
咨询内容:感谢您们的回复:我于2012年6月10日参加我单位举办第三届职工趣味运动会,我参加的项目是手足情深比赛,内容是左手放在前面队员左肩膀上,右脚着地,左腿曲起,后面队员挽住前面队员的左脚踝,单腿进行比赛,我排位第2,在比赛过程中摔倒在地,后面队员倒在我身上,当时我腿重重的摔倒在地上,公司派车送我去骨科医院,检查x片,(膝关节,粉碎性骨折),送我去的同事描述了比赛发生事故,医院说这种情况不能用医保,交现金住院属工伤,我老公交了3000元现金入院了,过一小时后公司二位领导工会主席及安全科科长来了,跟医院协商(多时)改用医保,随后第二天又发给骨科医院传真电文,内容是“我下雨天摔倒”,我老公去找他们说理,工会主席说,只有“国家成认”的“比赛”才算工伤,公司单位的比赛劳动部门不认可,这对吗?你能帮助我吗,我现在手上有公司下发的比赛文件,还有各部门参赛人员名单,医院x片,TC片四张,及同组比赛人员的签字证明材料,能帮助我吗,我现在在医院以做完了,但只能躺在床上不能动,医生说一个月后看情况在定。本站回复 你们单位说的不对,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单位组织的比赛,你的情况属于工伤。 时间:2012-6-23 19:01:50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单位组织的比赛,你的情况属于工伤)。能给我讲详细一点好吗,“法律规定”是怎么解释的,哪一条、哪一款、我在哪里能找到这本“法律书”,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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