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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宜与赔偿事项

时间:2012-6-19 2:32:00      会员:莫凡   提问时间:2012-6-19 2:32:00
咨询内容:工伤咨询 我要咨询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2012.2.27日进公司的,公司在上海,公司性质为荷兰公司,我与公司的试用期限为6个月.然后我在5月22日那天去公司上班的路上出了车祸,伤势情况是左腿腓骨骨折,脱位,25日动手术,内固定钢板,和三个螺丝钉.住院为8.5天,我是5月30日出院的.请问我该做些什么事宜,又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目前公司已经在帮我申请工伤了,现在还没有下来,因为当时缺少质料,是不是一定要在一个月内完成,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要在6月22日一定要完成咯,是吗?如果在22日这天完成不了,又会有什么样的情况呢? 时间:2012-6-17 9:13:00 本站回复 1、建议你先去劳动部门确认一下,公司是否给你申请了工伤认定,2、按要求补足材料就行。如果没没有补齐材料,当然劳动部门不能给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时间:2012-6-18 8:58:22 补充问题;今天我给公司打电话了,公司给我的回复是,已经提交我的资料给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保中心了,然后社报中心的回复是要等60天才能批下来,具体结果的社报会通知我们的/.另外;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相应赔偿,能否一一列出来呢?辛苦您了!
管理员0的回答: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伙食补助、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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