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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时间:2012-6-18 16:24:00      会员:马兰   提问时间:2012-6-18 16:24:00
咨询内容:你好,我是去年1月8日发生的工伤,当时检查是左踝骨韧带撕裂,后来因为就觉得不是大问题,单位和我都不在意就没有报工伤,期间我在断断续续的就诊和上班,后来今年3月去三甲医院就诊复查,因为反复不好,后来拍核磁医生说韧带彻底断裂了,需要手术,于是做手术了,现在情况有所好转,但依旧不能下地走路,肿胀很明显,而且此时单位不愿意承担工伤产生的后期问题,要让我按病假算,并且不叫病假就算旷工,而且之前的检查诊断证明也扣留不给,所以我现在想申请工伤认定是否可以
管理员0的回答:工伤认定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现在申请已经过了申请期限,但可以去当地的社保行政部门咨询下,以当地的社保行政部门的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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