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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时间:2012-6-8 18:54:00      会员:孙树桃   提问时间:2012-6-8 18:54:00
咨询内容:本人于2011年12月7日骑自行车上班途中(已进入单位大门)摔倒,单位配车去医院检查,结果为胳膊骨折,关节面裂缝且掉下一块骨头,当时也没做手术,只打了石膏。本人去单位找领导,单位不认定为工伤,在我休息期间也不给开工资,我准备去申请工伤,后单位打电话说先给开两个月的工资,因为单位给开了工资了,所以本人就没申请工伤。到现在为止,胳膊还没好了,掉下的骨头也长不上去了,肌肉没完全恢复,医生建议不要去上班,单位给开了5个月的工资就不管了,要求去上班,不上班就不给开工资。我想重新申请工伤,当时摔倒时有人看见,现在人家也在同一单位上班的了,不可能给做证,因为申请工伤必须得有证人了,我现在没人证人,如何申请?一个月后去医院复查时单位给配车去的,我们也拍了司机和车的照片,这能作为证据吗?
管理员0的回答:按你所述情况,一般可以认定工伤,建议在遭受事故伤害之日起1年内先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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